犯罪嫌疑人落网
“我在做保安时,穿着保安服有人误以为我是警察。”两名男子一拍即合,买了套保安服冒充警察抓嫖,实施诈骗。近日,江西省兴国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涉嫌冒充公安民警招摇撞骗案件。
“凌晨3时许,我在兴国县城某宾馆与一陌生男子约会时,一名自称是警察的男青年进入房间声称抓嫖,并以需要检查手机信息为由,将其一部苹果手机拿走,今天8时许,我发现手机绑定的两张银联卡被盗刷7500余元。”4月2日8时许,李某在报警电话里急匆匆地说。
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初步调查,侦查员发现,嫌疑人假冒上饶市“胡某”的身份信息登记住宿,并且发现与被害人李某约定开房的男子与冒充警察的男子系分工合作的作案同伙。
经过综合运用大数据应用分析、轨迹比对、组织辨认等手段,侦查员成功锁定了河南籍男子刘某煊,系该案嫌疑人之一。围绕刘某煊在兴国县城的活动轨迹,侦查员又确认了另一嫌疑人岁某品的真实身份信息。
4月19日、20日,嫌疑人刘某煊、岁某品分别在广州、深圳落网。
原来,经济拮据的嫌疑人刘某煊,想到自己务工做保安时,有人误以为自己是警察的情形,便打起了冒充警察抓卖淫女骗钱的歪主意。刘某煊与老乡岁某品商议,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办好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号,购置了对讲机、文件夹,保安制式长袖衬衣、领带等物品后,一人上街物色卖淫女电话约至宾馆房间,另一人则穿着保安服,手持文件夹、对讲机伺机进入房间,声称抓嫖,借口需检查受害人手机,索取手机密码,并迅速将受害人微信及支付宝绑定的银行账户现金转入自己账户。
公安机关查明,自2017年3月以来,两名犯罪嫌疑人流窜至湖南郴州、邵阳、湘潭,广东韶关,江西兴国、章贡区等地,共计作案7起,骗得手机4部,盗得现金近2万元。
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煊、岁某品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在执法过程中,警服、警衔、警号及人民警察证就是合法的执法凭证,并不需要出示相关执法资格证。(记者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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